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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政府"与"大社会"的法律思考--论社团在行政法中的地位
引用本文:张莎莎. "小政府"与"大社会"的法律思考--论社团在行政法中的地位[J]. 理论导刊, 2004, 0(6): 41-43
作者姓名:张莎莎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1
摘    要:在我国,社团组织的角色定位是政府和社会的中介者,这主要表现在其自上而下的管理功能、中层横向服务功能及自下而上的监督功能上。与之相应,社团组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具有行政主体、行政管理相对人及行政监督主体等多重身份地位。国家应当从社团组织的角色定位及作用出发,从政策、法律上加强对其规范和引导。

关 键 词:社团组织  中介者  行政主体  行政相对人  监督主体
文章编号:1002-7408(2004)06-0044-03

Legal Thought about"Small Government"and "Big Community"——On Mass Organizations'''' Position in Adminsitrative Law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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