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政府"与"大社会"的法律思考--论社团在行政法中的地位 |
| |
引用本文: | 张莎莎. "小政府"与"大社会"的法律思考--论社团在行政法中的地位[J]. 理论导刊, 2004, 0(6): 41-43 |
| |
作者姓名: | 张莎莎 |
| |
作者单位: |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1 |
| |
摘 要: | 在我国,社团组织的角色定位是政府和社会的中介者,这主要表现在其自上而下的管理功能、中层横向服务功能及自下而上的监督功能上。与之相应,社团组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具有行政主体、行政管理相对人及行政监督主体等多重身份地位。国家应当从社团组织的角色定位及作用出发,从政策、法律上加强对其规范和引导。
|
关 键 词: | 社团组织 中介者 行政主体 行政相对人 监督主体 |
文章编号: | 1002-7408(2004)06-0044-03 |
Legal Thought about"Small Government"and "Big Community"——On Mass Organizations'''' Position in Adminsitrative Law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