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市委发[2011]12号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省属驻张各部门、单位: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是落实以人为本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确定2011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共10件。这些办实事项目涉及面广、投入量大、任务艰巨,市政府明确了分管市长、主办部门、协办部门与单位。各分管市长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按照实施方案抓好落实。各主办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主动协调联系有关部门,切实把每件实事的工作质量、进度要求和完成时限等分解到部门、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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