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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推进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张政办发[2011]236号
摘    要:村卫生室是农村居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最基本的提供者。实施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的迫切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市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推动全市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市政府印发《张掖市推进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 键 词:县区  乡村医生  实施意见  零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国家基本药物  村卫生室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销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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