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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2021年8月19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摘    要:<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8月17日下午对医师法草案三次审议稿进行了分组审议。普遍认为,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后,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同时,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于8月18日上午召开会议,逐条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法制工作委员会就草案修改与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进行了沟通,共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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