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21年3月30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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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3月29日下午对委员长会议提请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普遍认为,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精神、行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相关立法职权的重要举措和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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