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周长"背后的3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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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昌奎,聂堂福."廉洁周长"背后的300万[J].检察风云,20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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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昌奎 聂堂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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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9年5月6日,人称"灯泡"局长的重庆市城市照明管理局原局长冉崇华被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90万元,赃款252.76477万元以及冉崇华和龚良琼共同犯罪所得的一套位于重庆市江北区望海花园的房屋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其妻龚良琼因共同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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