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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机构要实人员要精
引用本文:李金奎.地方人大机构要实人员要精[J].中国人大,1995(17).
作者姓名:李金奎
作者单位:江苏省吴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摘    要:现在正在进行的地方人大机构改革,是人大工作新的转折点,是搞好人大自身建设的新起点。鉴于目前我国地方人大机构和人员少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这次地方人大机构改革,要注意做到机构实、人员精。地方人大的机构要在实字上求突破。目前县级人大机构中,只有一个办公室为科级单位,有编制,是实的。其他工作机构都是没有列编,是虚的。因此,在这次机构改革中,新设立的机构,起点要高,一步到位。如地方人大设立1—3个综合办事机构和其他工作机构,这是比较符合现阶段我国国情的,是可行的。但在定机构的同时,一定要做到"三定":一是定级别,明确与同级党委、政府部门同等格局;二是定编制,列入编制序列,能独立对外联系工作;三是定职责,明确任务,给予一定的权力。这样,虽然机构减少了,但少而实的机构比目前多而虚的机构,对人大工作来讲,是加强了而不是削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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