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心证:主义、技术与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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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德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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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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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由心证主义在产生之初,是作为法定证据制度的对立物出现的。但在发展的过程中,自由心证主义逐渐蜕变成为合理心证主义。其主要表现就是建立了一些自由心证的约束机制,如经验法则、论理法则、法定证明力规则、法定的证明标准、法官的资质和身份保障等。此外,还需要建立对法官自由心证内容的外部审查和救济机制,主要是判决理由公开制度和上诉制度。这些思想,对于我国证据制度的完善具有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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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由心证 约束机制 救济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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