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物质与存在、意识与思维的界域——兼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匡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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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治安.试析物质与存在、意识与思维的界域——兼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匡正[J].理论导刊,19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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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治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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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渭南地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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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长期以来,人们把物质与存在的含义相混同,对思维和意识的界限划不清,常用“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来代替“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以表达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其实不能如此,这两对概念的涵义并不等同,应各有其特定的哲学界域.一、两位大师对物质的界说有异对于物质的涵义问题,现在哲学界似乎没有什么异议,可是人们的理解并不完全一致.往往解释物质概念,是按列宁的定义;分辨物质现象,多是按恩格斯的观点.实际上这两位哲学大师对物质范畴的界说是有差异的,对此哲学界似乎采取回避的态度,未见有人辩析或质疑过,所以客观上人们的理解仍存有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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