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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受贿案改判纪实
作者姓名:王永杰
作者单位: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
摘    要:代理贿案 提起再审河南省某县县长被指控受贿,河南省某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该县长6年有期徒刑.县长上诉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平顶山中院)维持原判.案件终审后,县长的家人希望让我代理亲人申诉.我知道刑事辩护难,职务犯罪的申诉案件更是难上加难,几乎是“不可为”.而县长的家人从会见到专家论证,自始至终与律师团配合默契.他们的执著精神感动了我.听县长的乡亲们说,县长出身贫寒,没有任何背景,当年以全县第一名的高考成绩被大学录取,一直读到研究生毕业.县长参加工作后,从一名小职员成长为一名副县级干部,实属不易.最终,我决定接下此案,组建律师团辩护.不出意料,平顶山中院驳回申诉,我们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河南高院)继续申诉.

关 键 词:县长  受贿案  中级人民法院  平顶山  河南省  申诉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  专家论证  职务犯罪  有期徒刑  刑事辩护  县级干部  维持原判  律师  家人  高考成绩  代理  驳回申诉  受贿罪  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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