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国发[2014]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政府管理的重要手段。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要求,现就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提出如下意见。一、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必要性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要求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央财政集中的财力主要用于增加对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转移支付规模不断扩大,有力促进了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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