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浅议赋予审议意见一定的法律效力
引用本文:梁华.浅议赋予审议意见一定的法律效力[J].中国人大,1996(3).
作者姓名:梁华
作者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摘    要:近些年来,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时,把在会议中形成又不宜作出决议、决定的审议意见,以书面形式送达执行机关,要求在一定的时间内办理和答复。审议意见的产生和运用,改变了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议而无决"和"议过就了"的状况,对提高议事效能、完善监督机制,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都具有积极重要的作用。笔者认为,无论是从完善地方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看,还是从审议意见的实际作用看,都应赋予审议意见一定的法律效力。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