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建立透明财政,是解决公众与政府委托代理关系中因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代理人机会主义的前提条件,是责任政府的重要标志。通过对2009年至2011年中国31个省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的调查、评估和研究,我们发现当前中国省级财政透明度很低,且进步缓慢。进一步的结构分析表明,中国省级政府的实质信息评估得分低于态度和责任心评估得分;具体而详细的信息项得分低于笼统的、大类的信息项得分。为提高财政透明度,建立责任政府,我们建议:提高政府财政信息公开规定的法律级次,在即将修订的《预算法》中,增加建立透明财政的详细条款;修改不利于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各种规定,并在实践中将透明财政建设作为政府绩效加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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