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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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梅小平,吴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完善[J].法制与社会,2010(25):143-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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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梅小平 吴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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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江西省进贤县检察院检委会 2. 江西省进贤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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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罪在司法实践中极少单独适用,引来不少学者对该罪独立性的质疑。此外,本罪在罪状表述、罪名方面也存在不少争论。本文试对当前学界对该罪的质疑做出回答,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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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前置制度 罪状 罪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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