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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完善
作者姓名:梅小平  吴程
作者单位:1. 江西省进贤县检察院检委会
2. 江西省进贤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摘    要:本罪在司法实践中极少单独适用,引来不少学者对该罪独立性的质疑。此外,本罪在罪状表述、罪名方面也存在不少争论。本文试对当前学界对该罪的质疑做出回答,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的建议。

关 键 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前置制度  罪状  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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