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律的本质和基本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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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华泽 刘升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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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刊今年1至4期分别发表了关于法的本质问题的八篇讨论文章,即李茂管的《关于法的本质属性的探讨》、张宗厚的《法学理论必须变革和更新》、杜飞进和汪永清的《马克思主义与法学》、郭宇昭的《法的基本概念的再探讨》、杜道夫的《论法的本质》、陈桢的《生活之树和法学理论——法的阶级性及其他》、蒋立山的《法是对多元利益的不平等确认——法律阶级性问题浅谈》和张清贵的《论法的本质》。这一期刊发的两文章是朱华泽、刘升平的《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律的本质和基本特征》和王福祥的《也论法的本质》。热诚欢迎广大读者就如何进一步深入探讨法的本质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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