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语言运用中的辩证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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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代磊,邵健.法律语言运用中的辩证法[J].理论学刊,19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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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代磊 邵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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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随着修辞学研究的全面深入,对各种具体语体特点的研究已越来越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同时,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对法律语体语言特点的探讨更是引起了很多人的兴趣。法律语体属规范语体,是法律工作者在立法、司法实践中运用全民语言而形成的语言特点的系列,其交际目的是用来组织社会正常运行,交际领域是司法关系领域,交际对象是全体人民。这样,由其交际目的、领域、对象所决定,由法律本身的强制性权威性、严肃性所要求,法律语体便形成了自己的语言特点——准确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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