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6年8月21日,华东政法学院科研处组织京沪两地十余位青年学人就“社会治理的法律技艺”为题展开讨论。研讨会由《华东政法学院学报》主编李秀清教授主持,与会者畅所欲言,积极献计献策,提出了很多建议和设想。现将本次研讨会纪要刊登如下,以飨读者。郑少华(华东政法学院)法治国、法律国家乃是法律人构建社会的策略,因此,法律人应摆脱纯粹的意识形态的宣讲,进一步深思法律人与社会治理之间的关系,思考法律人的技艺,反思作为法治国建构主体的法律人自身。更为具体地讲,在这一命题中,有必要追问将法律作为技艺与将法律作为统治工具之间有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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