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项目制作为我国贫困治理的主要制度工具,已成为我国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然而,随着国家精准扶贫战略的纵深推进,运用项目制进行贫困治理的失灵现象逐渐凸显。作为一种新的治理模式,扶贫资源的项目化运作并没有完全实现预期的垂直化、精准化、高效化,精准扶贫的地方性实践背离了项目制的初衷。结合我国项目制贫困治理具体实践,构建基于制度理性与技术理性的分析框架对其失灵现象进行解析可以发现,项目制贫困治理失灵现象主要源于协同机制缺失、管理结构交叉、精细化管理不足、专项化特征局限等四重因素。同样,我们可以从部门协同与上下级联动、区域协同与整体性治理、精细化治理与多元参与、信息网络与奖惩结合等四个维度着手重构项目制贫困治理新路径,提升项目制运作能力与贫困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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