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娟事件再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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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金胜.李慧娟事件再调查[J].时代潮,20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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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金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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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本刊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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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年前,因在判决书中“自然无效”的表述,被地方人大定性为涉嫌“违法审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年轻的女法官李慧娟面临被撤职的命运。五一黄金周后的第一天,李慧娟如常回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班。李慧娟事件似乎终于尘埃落定。然而事件所涉及到的不仅仅是一个法官的命运问题,更折射出建设法治中国的许多新老问题。法官面对法律冲突的抉择时怎么办,人民法院是否应享有有限司法审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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