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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体育运动委員会組織簡則
摘    要:第一条中華人民共和國体育运动委員会在國务院領導下負責統一領導和監督全國的体育事業,發展体育运动,以增强人民体質,培养人民勇敢、坚毅和集体主义精神,并向劳动人民進行共產主义教育和劳动衛国教育。第二条中華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員会执行下列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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