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假释适用条件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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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培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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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法政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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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假释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率较低。目前理论界普遍认为应扩大假释的适用。假释的适用对象、服刑期限和实质条件三方面的规定均有待完善。累犯和重罪犯也应当纳入假释的对象范围内。只需对于累犯和因重罪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人规定更长的服刑期限。对于假释适用的实质条件,可通过法律解释来弥补现有的不足。建议设立专门的机构对假释的危险性进行调查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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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假释 适用条件 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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