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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与行政法中的法律保留原则研究
作者姓名:解凯旋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法学院
摘    要:2014年底,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京召开,这是党的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可以看出党和国家对于建设中国特色法治体系的看重。法律保留原则是一项重要的宪法和行政法的原则,它由德国著名的行政法学家奥托·迈耶提出并且在当时的德国得到发展。它的含义是,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必须在立法机关的授权也就是对其进行了规范的前提下方能做出,否则无权行使。它是对政府权力的限制,是法治化道路上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本文就法律保留原则相关概念引出话题,进而分析宪法与行政法中法律保留原则的异同。

关 键 词:宪法  行政法  法律保留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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