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试行)试点工作初步体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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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宜春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试点工作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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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实施民事诉讼法和经济合同法前的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总结经验,培训干部,我院决定:组织试点工作组,以一个月的时间,在高安县进行试点。试点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集中学习,训练队伍,时间为五天。第二阶段,宣传两项法律,试办案件,调查研究,时间为二十天。第三阶段,座谈总结经验,时间为五天。现仅就这次民事诉讼法的试点谈谈初步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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