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英语教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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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益军 杨德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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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兰化四中外语组 甘肃兰州730050(李益军),甘肃政法学院人文学院 甘肃兰州730070(杨德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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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英语有其独特的特征,法律英语的教学方法应区别与大学英语的方法。完全使用语法翻译法或是交际法都不能达到培养实用型人的目的,只有语法翻译法,交际法,案例教学法结合应用,才能实现既提高交际能力,又扩充知识面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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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英语 语法翻译法 交际法 案例教学法 |
文章编号: | 1009-7759(2005)03-0126-03 |
修稿时间: | 2005-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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