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准公共产品是一种俱乐部产品,具有消费上的非竞争性和受益上的排他性特征,是"非竞争性与排他性组合"的产品系统,可适应从纯公共产品到私人产品的连续集合上的任意一点。从包容性增长的视角看,准公共产品的本质属性既不是其公共性和外部性的强弱,也不是其产权的明晰程度,而是其社会性,是所有消费者福利的持续改善和增进。这要求准公共产品的供给要以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和社会共同需要为目标,建立分权的多中心治理机制和多元化的供给主体组合模式。而且,准公共产品的供给模式以及排他性机制的设计必须要与包容性增长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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