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小额诉讼中当事人程序选择权的比较——兼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之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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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靓雯.论小额诉讼中当事人程序选择权的比较——兼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之完善[J].学理论,2013(8):112-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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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靓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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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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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事人程序选择权规制的完备程度直接影响小额诉讼程序的运行状况,而与他国相比,我国新《民事诉讼法》对此问题的规定仍过于原则。通过借鉴他国的立法规定,明确并细化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并赋予被告适当的异议权,将有利于我国小额诉讼程序更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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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小额诉讼 程序选择权 域外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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