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失察当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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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苏学.用人失察当追究[J].党政干部论坛,19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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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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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四川省宣汉县委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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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据报载,河南省近几年在选拔干部中实行失察追究制度,有近百名领导干部因失察受到追究。平顶山市鲁山县下汤镇党委副书记夏建军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在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由县委组织的以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为组长的考察组在对全县乡、镇领导班子进行换届考察中,听到群众对夏的反映后,没有认真履行职责,隐瞒了夏建军的有关问题,致使夏提升为镇长后问题暴露。在对任用夏建军这一失察进行追究中,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和考察组长及有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商丘市原柘城县委书记因提拔任用作风不正派的原交通局长郭永志,没有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事,出现用人失察的错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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