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查严控违法建设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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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广州市人民政府穗府〔2015〕30号为有效遏制我市违法建设行为,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对全市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全市所有未按规定办理报建手续(含报建手续已失效)或者未按报建手续建设的,已建成、正在建设施工或者停工尚未建成的建(构)筑物,当事人应当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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