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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暂行规定
摘    要:正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广州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15年12月28日市政府第14届19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市长陈建华2016年1月18日第一条为规范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居住区,是指城市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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