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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造我国现行民事再审制度的基本构想
引用本文:毕玉谦. 关于改造我国现行民事再审制度的基本构想[J]. 中国司法, 2006, 0(2): 23-27
作者姓名:毕玉谦
作者单位:国家法官学院
摘    要:一、对司法公正与终局裁判的认识对当今社会而言,司法的最大社会功能莫过于止纷定争、化解社会矛盾与冲突,据此,司法的权威性决定了司法的社会功能所能够覆盖和延及的深度与广度,这是为建立法治社会或法治国家所不可忽略的层面。司法的公正与效率之所以在当今的中国能够成为时代的主旋律,是因为,在过去许多年以来,人治社会以及专制主义体制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在历史的伤痕和痛苦之中点燃了建立法治国家的火炬,从而使得司法的公正与效率成为这个处于特殊历史转型时期的社会所面临的亟待解决的功能性议题。由于历史发展的惯性所致,…

关 键 词:民事再审制度  基本构想  司法公正  社会功能  公正与效率  法治国家  历史进程  现行  改造  司法权威

Fundamental Proposal of Reforming the Current Civil Case Retrial System in China
Bi Yuqian. Fundamental Proposal of Reforming the Current Civil Case Retrial System in China[J]. Justice of China, 2006, 0(2): 23-27
Authors:Bi Yuqia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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