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经济职能是应当弱化还是应当强化?国家执行经济职能的作用机制应当如何改革?弄清这个问题对于推进企业改革和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国家的经济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首先,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决定了国家的经济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个不可克服的矛盾,就是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之间的矛盾。马克思主义认为,正是这个矛盾及其发展决定了资本主义的必然灭亡和社会主义的必然胜利。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国家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整个社会的生产进行有计划的组织和管理,从而可以更好地顺应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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