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抢劫罪死刑适用及死刑配置的立法完善
引用本文:冯卫国,张向东.论抢劫罪死刑适用及死刑配置的立法完善[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5(1):63-69.
作者姓名:冯卫国  张向东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基金项目:陕西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立项号11JZ00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抢劫罪的死刑适用基本上贯彻了"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以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但该罪的死刑配置存在一定的立法缺陷。刑法第263条第2款规定的八种情形具有明显的不平衡性,对八种情形设置相同的法定刑,不利于实现一般预防,也不利于保护被害人。应通过刑法修正案的方式,逐步缩小抢劫罪适用死刑的情形,建议将该罪死刑适用限定于"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和"抢劫数额特别巨大的"两种情形。

关 键 词:抢劫罪  死刑适用  现状  完善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