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程立岩北京市民政局慈善工作处处长打造"阳光慈善"的着力点。一是加强政府监督管理。各级政府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应建立并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重大慈善项目专项检查制度、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信用记录制度,慈善组织抽查审计制度,并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二是强化慈善行业自律。发挥首都公益慈善联合会作为联合型、行业性组织的作用,健全行业标准和行为准则,增强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能力。三是规范开展募捐活动。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面向社会开展的募捐活动应与其宗旨、业务范围相一致;不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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