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黔府办发〔2007〕25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经贸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制定的《贵州省黄磷行业准入条件》、《贵州省磷矿采选行业准入条件》、《贵州省过磷酸钙行业准入条件》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贵州省黄磷行业准入条件省经贸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为有效利用磷资源,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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