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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7号《建设项目环境影Ⅱ向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15年4月2日南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部长陈吉宁2015年12月10日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影响后评价,是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在通过环境保护没施竣工验收且稳定运行一定时期后,对其实际

关 键 词:建设项目环境  环境影响  后评价  管理办法  吉宁  生态保护  部务会议  建设单位  污染防治  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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