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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修改长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作者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
摘    要: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华能福州电厂扩建工程拆迁安置建设项目局部修改长乐航城街道、首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榕政文2007]26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长乐市航城街道、首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将耕地13.9111公顷(其中航城街道3.9718公顷、首占镇9.9393公顷)列入规划建设用地区,并相应修改长乐市及航城街道、首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涉及工业、经营性用地的必须

关 键 词:扩建工程  建设用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长乐市  局部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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