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鲍屯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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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省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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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黔府函2013]39号安顺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请求批准实施〈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鲍屯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请示》(安府呈2013]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鲍屯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所确定的保护原则、保护层次及保护范围。其中,核心保护范围为:村落核心区和古水利核心区两个部分,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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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保护规划 历史文化 安顺市 人民政府 保护范围 保护区 建设活动 核心区 规划实施机制 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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