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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民法、现代行政法及社会法三者关系简释
引用本文:胡小红. 现代民法、现代行政法及社会法三者关系简释[J]. 河北法学, 2000, 0(1): 18-20
作者姓名:胡小红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法学院
摘    要:本文论述了从罗马私法、近代民法向现代民法转变的历史进程,阐述了由私法干预到现代行政法兴起的契机及行政法在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并且进一步通过对行政行为法的解析,论述了行政程序法与行政实体法的关系,指出社会法的主要内容即为行政程序法的裁判规范,即行政实体法.现代民法、现代行政法及社会法是同一时代的产物.

关 键 词:现代民法  行政程序法  行政实体法  社会法

Expounding on the Relations between Modern Civil Law,Modern Administrative Law and Social Law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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