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再审之诉的诉讼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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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海生.论再审之诉的诉讼标的[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4,17(2):6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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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海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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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哈尔滨,150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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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的审判监督程序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 ,制度设计缺陷众多 ,理论研究薄弱 ,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法治的要求严重不符 ,因此 ,亟待全面修正 ,重新构建。本文将超越现行法的有关规定 ,在广泛借鉴国外和台湾地区相关诉讼标的理论成果及成熟立法的基础上 ,对再审之诉之诉讼标的理论进行了研究 ,以期引起学界对再审程序研究之重视 ,为我国民事诉讼法将来的修改做理论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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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诉讼标的 再审之诉 既判力 识别标准 |
修稿时间: | 2003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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