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诉讼程序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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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几年来,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经济民事)执行难,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时有发生,但拒不执行者真正受到法律制裁的确又较少。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此类案件的诉讼程序不科学、不规范是一大梗阻。根据管辖分工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但关键问题是,究竟谁是此类案件的自诉人?基层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有三种不同实施意见。一是主张由申请执行人作为此类案件的自诉人;二是主张由法院执行员或告诉申诉庭派员作为自诉人;三是认为前两点主张均不妥,应商请同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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