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为解决近年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网络犯罪案件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惩治网络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现就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关 键 词: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程序  犯罪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网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