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中央财政抗震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工作的通知
摘    要:财监[2008]27号财政部驻四川、重庆、陕西、甘肃、云南省(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四川省汶川县5·12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社会各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全力投入到抗震救灾工作中。财政部也迅速启动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紧急调拨资金拨付灾区,同时要求相关省市

关 键 词:资金拨付  救灾工作  通知  财政部  抗震救灾  财政监察  管理使用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