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盗窃?还是不当得利?——浅谈利用续费卡恶意充值行为的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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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汝明.是盗窃?还是不当得利?——浅谈利用续费卡恶意充值行为的定性[J].云南人大,2008(7):4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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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汝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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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昆明市北京路1008号1幢1单元4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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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从昭通巧家到昆明务工的陈某、饶某夫妇利用电信公司的机器故障用续费卡恶意充值40多万元。盘龙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向盘龙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但辩护律师认为,被告人所得利益是有法律及合同上的根据,所以,被告人的行为只是不当得利。此案曝光后,炒得沸沸扬扬,引起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2008年2月27日、28日《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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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当得利 人的行为 盗窃罪 恶意 利用 《春城晚报》 人民检察院 电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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