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国人大自成立以来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举足轻重,然长期以来其对“一府两院”监督不力的事实也毋庸讳言。今天在我国倡导“以人为本”“、尊重人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如何加强人大监督权,有效限制公权行为的边界以保障民权,就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一、我国人大监督权行使的现状及其原因分析当前我国人大监督权还没有得以充分行使,监督的作用和效果也不太明显,与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人大代表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望存在较大差距。监督不力是其主要特征,具体表现为:监督主动性不高,震慑力弱,权威性不够,实际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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