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理论的重大发展--试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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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启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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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邓小平同志说过:“中国香港、台湾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何在呢?我看只有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1984年9月27日人民日报社论)这一创造性的具有国际意义的“一国两制”的构想,是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理论的重大发展。现在,这一构想,已作为一项重要的国策,并随着举世瞩目的中英解决香港问题的园满实践,而日益显现出它的真理光辉.那末,何谓“一国两制”,其具体方针、政策是什么?采用这一构想的制度的根据何在?这一制度的社会主义国家与法的性质如何?等等,则是值得探讨的重要问题.本文拟就这些方面谈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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