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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女孩被“脏死”,谁该担责?
引用本文:海张.7岁女孩被“脏死”,谁该担责?[J].农村青年,2010(1):16-18.
作者姓名:海张
摘    要:2008年3月24日,湖南省株洲市马家河镇新马村尚家洲组农民刘桂安的小女儿不幸病逝,时年7岁。下葬那天,全村人都来为这个女孩送行。 2009年3月11日。沉浸在悲愤中的刘桂安走上法庭,为小女儿的死状告一家企业,索要赔偿金20万元。他的代理人,是来自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的律师。

关 键 词:女孩  中国政法大学  法律帮助  株洲市  湖南省  赔偿金  代理人  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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