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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界定六类洗钱犯罪行为
作者姓名:
肃白
摘 要:
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11月10日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依法、有效惩治洗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资助恐怖活动等犯罪活动。《解释》在刑法规定的四种洗钱行为之外,明确规定对以下6种洗钱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 键 词:
最高人民法院
洗钱行为
犯罪行为
隐瞒犯罪所得
界定
法律若干问题
2009年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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