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县处级“一把手”不得直接管人和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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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白云.安徽省芜湖市:县处级“一把手”不得直接管人和钱[J].先锋队,2010(3):5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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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白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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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芜湖市下发了《芜湖市关于加强对县处级党政正职管理监督暂行办法》。这一办法规定,县处级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工作制度,不直接分管本县区财经和工程项目,单位正职不直接分管本单位财务。县级处级党政正职在土地出让、国有资产处置和招标采购等重大经济活动中,不得以招商引资会、现场办公会等形式决定应当由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据芜湖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不是不管而是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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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一把手” 芜湖市 安徽省 人和 接管 国有资产处置 管理监督 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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