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写作应突出犯罪构成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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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爱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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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广西南宁53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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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是公安民警执法的文字工具,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客观记载,其内容的制作集中反映了法律性质。公安刑事法律文书突出犯罪构成要件既反映了文书写作的特点,也体现了文书内容的法定要求。因此,在写作中,要写明犯罪构成的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的事实,真实反映案件实际情况,准确地表现不同性质的犯罪,区分此罪与彼罪和明确量刑轻重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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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法律文书 写作 犯罪构成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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